记下来,常温习
以为,人生有两大快事,一是运动,二与高人对话。
昨天听了中央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的讲座,许多问题释然。现将主要内容归整如下。
1、新中国初期的法律概念:部署重要工作就是开会,会议形成的文件就是大家必须遵守的“法律”。
2、“宪法是可以作为我们办事的参考”-----刘少奇。这是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对法律高度的认知,实在难得,过去“人治观念”占领国人头脑。
3、75年宪法中林彪坚持设立国家主席,是文革中的唯一一部立法。
4、江青被审判时说自己的行为是“和尚打伞---无法无天”。
5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中国法制迎来了恢复和重建时期。
6、民主和法制的结合,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核心观点。
邓小平文集共有四次提到两手抓:一手抓民主,一手抓法制。一手抓经济建设,一手抓法制。一手抓改革开放,一手抓打击经济领域犯罪。一手抓紧物质文明建设,一手抓紧精神文明建设。
7、我们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,依法治国既有工具价值又有目标价值。依法是手段,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又是目标。
8、97年3月,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从法制到法治,是一次飞跃,也就是从刀制到水治。专家说,法治,更有价值理念。
9、过去我们提倡的是国本法律观,就是遇到利益冲突时,国家为重,集体次之,个人靠后。
10、以人为本,就是以人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为本。
11、生存是人的第一需要,然后是情欲和交流。
12、最幸福的人就是交流对象最多的人。
13、人的更高级需求,是人的被尊重感受。每个人都希望获得被他人尊重。
14、人的终极需求,是自我人格的完善,这是一种圣化阶段。古人还讲,人到六十才耳顺。
15、人的生存和发展权是最基本的权利。
16、将人的利益和需求制度化后才是真正的社会制度。
17、以每个人能够实现权力最大化就是以人为本追求的目标。人本法律观就必须以此为基础。
18、法律就是把人的权力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,法律不让人感受到冷,而要使人民感到温暖。
19、依法执政:就是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。党的任何主张要上升为政策,都要和人民的意愿结合。党要对司法进行组织政治思想领导,要创造条件保证法律的实施。同时党也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。
20、加强执政能力就是加强建设法治国家,强化遵守法律的能力。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,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面貌。
21、什么时候法治国家实现了,什么时候社会主义也就成熟了,因为它是标志。
22、法治国家最后以法治政府为显示形式。
23、一切公共权力来自于并最后受制于法律。
24、司法权只要在程序之外运行,就是腐败。
25、不知道谁来审判法院。
26法院不是政府工作机构,否不能进行行政审判。
27、法院不能代表政府,只能代表法律和正义。在开庭时,法官不能说我代表国家,只能由检察官说我代表国家,因为只有他才是公诉人。
法官无权代表国家。
28,高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是上不级关系,而是审级关系。一审就是下级,二审就是上级,他们共同的上级是法律。
29、如果法官听从人为指令就成了法律的叛徒,而不是法律的守护者。
30、司法是法治的最后防线,是国家的终极保护。
31、隶制腐败是最大的腐败,可是亡党和国家。教育腐败是德性腐败,教育是引领人灵魂的事业,一但污染受教育人走上社会后果严重。司法腐败,社会公平正义的空间不复存在,人们将会找比法律更有威力的地方,找政府,最后找到党。这样就消弱了党的领导